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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善用保險 保護財富 (二)

  分清保障與投資 對我黎講, "保險" , "投資" 是 2 種東西, 要分開看待, 唔應該撈埋一齊. 手上持有的保險有儲蓄成份都唔太理想, 以往買落已經供緊, 如果停供或轉換都唔太值得, 因為事隔幾年, 身體變化各樣因素, 重新購買須要核保, 對受保人係不利, 無奈地要繼續供. 最近再購買 "自願醫保" , 補完整個保障計劃, 主要係假如有龐大醫療開支時, 將有關費用轉嫁到保險公司, 而呢個龐大開支非常有機會打亂了整個投資或人生計劃. 所以用一個在預算下既金額去轉嫁一個未來有機會發生既風險, 其實係有必要.  首先要理解有2種情況會發生: 1.  機率唔高 但發生左會好大件事 2.  機率高 但發生左唔會做成大問題 用固定或計到數既錢去對沖第1種情怳就起到分散風險作用, 第2種情況反而就無必要特別去買保險,( e.g. 門診, 傷風感冒) 因為呢類包門診醫保費用一定高.   保障身體也要保護財富 回應第一篇文章結尾部份,購買保險應視為轉嫁風險的工具。 前文提到 “當發生【事/意外】後會為生活帶來大問題或打亂了原先人生計劃” —— 這個就是風險。 當身體有毛病,在香港醫病只有2個情況: 公立醫院 ——費用低,等候時間長 私家醫院——費用高,等候時間短 基本上這個就係睇經濟能力及病情嚴重程度去決定! 保險提供了選擇的權利 如果有保險,當身體出現毛病時可以為自己提供 Flexibility, 【 經濟能力】 往往就係決定你去私家定公立醫病的主因. 當有一筆大額支出的需要時, 就可以將筆費用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, 減少對自己造成的財政影響, 同時唔會因為想慳錢而延醫. 這個係我漸漸年長時有深切的體會. 小結 簡單講就係 "用一個 Certainty 【可控金額】 去控制另一個 Uncertainty【意料之外】 ,  減低因為醫病而一鋪清袋既風險 " p.s. 下篇講下買左邊一間自願醫保公司 有儲蓄成份或投資成份保單就要睇回報 有儲蓄成份保單其實都涉及 投資概念 , 比如話供20-30年, 第31年開始唔駛供, 保終身。到某個年紀退保又可以拎返本金, 睇落十分著數, 但事實未必係咁! 為什麼可以第31年開始就唔駛供?   因為大多基於前期30年投資的回報. 有儲蓄成份與純保障最大分別就是